
根据2025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正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查看详情→一个家庭中有两个及以上3周岁以下的子女,父母休育儿假原则上不叠加计算。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叠加计算。育儿假按子女周岁计算,分别在孩子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父母每人可休10天。育儿假应当在子女每一个周岁内休,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开休,但是不能结转到下一个周岁休。养父母、继父母抚育养子女、继子女的,应当享受育儿假。(依据鲁卫人口家庭字〔2025〕3号关...
查看详情→一是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二是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医疗卫生人员;三是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详情→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法律依据,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
查看详情→1.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已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二级及以上医院中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 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其他专业临床执业医师。3...
查看详情→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4.所有的服务...
查看详情→1、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1000 毫升以下的,献血者本人享受减免 5 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量累计达 1000 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减免。2、受益人临床用血,享受减免累计不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的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受益人用血减免标准互不影响。3、享受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的献血者,减免费用为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备注:祖父母、...
查看详情→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s://www.nmec.org.cn
查看详情→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原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wsrcw/index.shtm
查看详情→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健办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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