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低保不是“终身制”,当在保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和财产发生变化时,低保也要随之进行调整,及时作出保障对象增加、减少或取消待遇和低保金的增加、减少或停发等审批决定。对于低保不予批准和停发低保金的,都要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
查看详情→答: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应是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救助范围,且同时符合患者本人在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之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
查看详情→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或个人,原则上不得纳入低保范围,并视情况将申请人列入社会救助不诚信名单。(1)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在申请低保之日前 1 年内或者享受低保期间,家庭成员有出国劳务的;(2)具备生产劳动能力和条件,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3)拒绝配合低保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
查看详情→答:年老体弱不是办理低保的条件,对于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要根据子女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来综合评判子女的赡养能力。低保办理不搞一刀切,不以子女多少作为认定的标准,子女少,家庭经济状况好,具备赡养能力,父母也不能享受低保;相反,子女多,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不具备赡养能力,父母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享受低保。老年人子女家庭有两套以上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
查看详情→答: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1.5 倍,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关于印发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民[2022] 1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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