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侯蕾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蒙阴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2026年9月11日上午,蒙阴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蒙阴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侯 蕾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培俊 县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王 焯 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金莉 县基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基层财政政策室主任
主持人
董西宏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金融稳定办常务副主任

侯蕾(蒙阴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同志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县财政工作的各位表示衷心感谢!
《蒙阴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已经发布,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下《细则》的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今年2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政府投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着重强调要强化过程管控,切实把政府投资资金用出实效。我县2023年印发的《蒙阴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有效期已满。为补齐制度接续缺口,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周期监管链条,县财政局立足蒙阴实际,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修订形成《蒙阴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进一步筑牢政府投资项目制度防线。
二、核心要点
《细则》共分为8章22条,涵盖总则、变更原则、变更内容、变更程序、变更签证、变更价款结算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进一步厘清变更适用情形。一方面,厘清哪些情形可以开展工程变更,把勘察设计偏差、项目建设方案调整、现场地质条件异变、政策调整、主材价格大幅波动等现实建设中常见情形全部纳入制度框架。另一方面,划清禁止随意变更的红线,从源头上遏制无依据变更、随意调增建设内容等问题,杜绝“先干后补”的粗放建设模式。
(二)进一步规范全链条审批流程。建立“提出、论证、报批、实施”闭环管理模式,项目变更启动之后,组织四方会审拿出初步处置意见,行业部门、技术专家开展现场踏勘论证,精准测算投资增减规模,按照权限分级完成报批,财政评审通过之后方可组织施工。同时,设置应急处置通道,出现紧急险情可先开展现场会商、经主管部门审批,实行边实施、边报批,严格遵守程序、保障工程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分级审批管控。在审批权限设置上,实行分类管理,变更增加投资和减少投资分开核算,增加部分不与减少额度相互抵消。针对投资调增类变更,设置双重阈值进行管控,达到相应标准则提升审批层级。对于仅调减投资额的变更,简化流程,由项目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做到控增量、简减量。
(四)进一步严格签证结算管理。变更签证落实多方现场核验签字,重大设计变更必须完成施工图审查,隐蔽工程必须完成前置验收,坚决避免事后补签签证、利用签证变相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在价款结算环节,明确计价方式适用顺序,防范造价虚高。凡未按规定完成审批手续的变更,财政一律不予结算。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变更审批。严格落实变更分级审批管理要求,按照细则规定履行变更提出、会商论证、报批、造价评审全流程程序,严禁先实施后补手续、边实施边报批等行为。
(二)强化造价管控。压实概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变更计价相关规则,规范材料调差、定额子目套用、工程量核算等关键环节,严防借工程变更虚增工程量、抬高工程造价等问题。
(三)加强业务培训。分层分类开展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提升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工程变更的业务能力。
各位朋友们,《细则》的出台,标志着蒙阴县在政府投资项目变更领域又迈出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下一步,我县将以《细则》实施为抓手,持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投资规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最后,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对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财政资金安全。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1、本次出台的《蒙阴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是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重要补充,请问核心思路和主要制度亮点是什么?
唐培俊 (县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本《细则》核心思路可以概括为二十四个字:非必要不变更、先审批后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全程闭环监管,重点解决以往工程变更管理松散、权责不清、随意变更、造价失控、手续滞后等行业痛点,核心亮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划定刚性变更原则,明确非必要不变更、先批后变、总价可控、主体负责四大原则,从制度上杜绝无依据、无必要、功能性不强的随意变更,守住项目概算投资底线。二是实现变更全流程闭环,细化变更提出、四方会审、专家会商、分级报批、财政评审、现场签证、价款结算全链条流程,区分常规变更和应急特殊变更,既规范管理又保障项目高效推进。三是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参建单位履职责任,配套完善追责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资金浪费风险,全面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秩序。
请继续提问。
2、群众和项目单位最关注变更审批流程,请问新《细则》在审批管理、权限划分上有哪些明确规定?
王焯 (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我们实行统一流程、分级审批、分类管控的管理模式,让变更管理标准清晰、边界明确、便于执行。一是流程全面闭环,所有常规变更必须经过四方会审、现场踏勘、专家会商、集体研判、分级报批、财政评审整套流程,做到每一项变更都有理有据、合规合法。二是权限分级明确,变更增量实行累计管控、不抵减减项,累计增加额在合同价款5%(含)以内且不超200万元的变更,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累计增加额在合同价款5%以上或超过200万元的变更,经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工程减项变更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三是兼顾安全与规范,针对突发地质险情等紧急情况,允许应急处置、边实施边报批,但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补齐全部手续,坚决杜绝借应急名义违规扩范围、增投资。同时细则明确,所有变更后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核定概算,从根本上严控超概建设问题。
3、工程现场签证、价款结算是变更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监管风险点,请问新《细则》在规范签证结算、杜绝违规套利方面有哪些刚性举措?
王金莉(县基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基层财政政策室主任):我们聚焦签证、结算两大风险核心环节,设定多项硬性约束,堵住监管漏洞,切实守护财政资金安全。一是严格五方联合现场签证。所有变更、隐蔽工程必须由建设、监理、施工、财政评审、造价咨询五方共同现场计量、同步签字确认,重大设计变更需经原图审机构审核,杜绝单方签证、虚假签证。同时明确严禁事后补签、集中补办,确保签证真实可溯。二是规范变更价款计价结算。建立合同单价优先、参照计价、官方指导价、市场询价的四级计价规则,专门针对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问题进行修正,高价报价重新核定、低价报价不予调整,杜绝恶意套利。同时明确,未按程序审批的违规变更一律不予结算支付。三是严明违规处置底线。施工单位擅自变更施工的费用自行承担,对拆分变更、规避招标、虚增工程量、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有力的制度震慑,全方位规范工程变更造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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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