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政策解读
《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落实控烟要求,履行社会责任
我国是国际控烟条约履约国。国家对烟草制品采取“寓禁于征”的控制发展政策,对卷烟产销数量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向未成年人售烟明确了执法主体和处罚方式,赋予烟草专卖局执法权力,应当通过合理布局规划采取措施控制卷烟零售点设置,防止未成年人接触烟草制品,积极做好控烟履约和保护公众健康工作。此次制定的《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既是遏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无序过快增长,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措施,又是忠实履行中国政府签署的控烟国际框架公约的职责义务,以及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体现。
(二)推进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国务院在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强调要“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国家烟草专卖局、山东省局也明确提出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中要坚持行政许可原则,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审批,认真落实合理布局规定,保持零售户数量稳定,防止零售户无序过快增长。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卷烟零售户数量无序、过快增长的问题,提高烟草制品零售点的科学布局和有效治理水平,蒙阴县烟草专卖局开展合理布局规划制定工作,作为深化拓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实现“放”的有序,“管”的高效,“服”的便民。
(三)加强布局管理,规范经营秩序
2021年3月3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首次明确“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应当以较为稳定、相对独立的市场区域为单元,量化分析单元内与烟草制品零售相关的因素,测算零售点的合理数量范围与间距标准,组合运用数量、间距和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的布局模式。”
2023年7月11日,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山东省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操作手册》,指导各县级局开展本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工作,省局综合考虑政府、市场、人口、行业数据等多种因素,通过划分市场单元、测算市场容量、制定触控机制,构建了市场单元、容量测算、布局模式三个“标签池”,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区(市、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模板》。
综上所述,为促进和规范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合理配置烟草市场资源,维护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保护烟草制品零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烟草制品零售市场规范化、法治化进程,制定了本《规定》。
二、制定文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制定的法律依据
我局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尊重历史”的原则,并综合考虑人口状况、地理交通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城建规划和现有零售点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37号令)《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制定《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其中,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提出立法宗旨,就是“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对烟草制品零售点制定并实施合理布局规划,体现了立法宗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对如何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进行了具体规定。
以上条款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制定主体的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
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制订本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应当以较为稳定、相对独立的市场区域为单元,量化分析单元内与烟草制品零售相关的因素,测算零售点的合理数量范围与间距标准,组合运用数量、间距和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的布局模式。
以上条款为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制定过程
2023年7月,我局开始启动《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制定工作,制定过程根据《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县级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编制操作手册》,结合蒙阴县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人口、居民消费能力、交通状况、烟草制品零售点分布等情况,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收集持证零售户、消费者意见建议,经过多次调研和内部讨论,形成了《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草案。草案形成后,经县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初审、风险评估,市烟草专卖局专卖、法规部门及法律顾问审核,县政府网发布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结合意见建议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制定《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四、主要内容或需要说明的问题
《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全文共计二十五条,主要内容为:
1.明确制定目的、法律依据、布局原则、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定义、经营场所地址的要求、适用范围等;
2.明确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市场单元、规划数量及相关参照指标,并对市场单元总量控制、轮候排序制度及轮侯排序适用程序、规则予以明确;
3.明确市场单元零售点布局模式、动态管理机制、零售点间距测算等;
4.明确对弱势群体、优抚对象许可扶持及零售点间距限制放宽的情形;
5.明确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主体、经营场所、业态类型、经营模式等情形;
6.明确相关用语含义、技术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2021年10月1日施行的《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蒙政办发〔2021〕1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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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