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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政策问答库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是什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土地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为实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土地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和土地利用布局,原则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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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管理法》根据新形势下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对原有的编制原则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以下编制原则:①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②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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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有什么要求?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对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提出了三点明确要求:一是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下级规划应当服从上级规划。我国的土地国情决定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耕地的保护,是涉及全民族根本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必须由代表全民族长远利益的中央政府来安排。二是下级规划应当符合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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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基本土地制度是什么?

    土地制度是国家基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长期的实践,我国己形成了以公有制为基础,以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为主线,以用途管制、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土地制度。在土地所有制度方面,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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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是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制度的基本形态,是其他各种物权的基础,所有权以外的物权都是由所有权派生出来的。《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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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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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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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及用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釆取法律、行政、经济、工程、生物等手段,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分配,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整理对于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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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地质灾害?

    答: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作用和人为活动诱发的各种地质作用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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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包括哪几方面?

    答:(1)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2)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对其监督管理;(3)管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4)组织编写有关标准、规范;(5)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6)负责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査、设计、施工、监理、评估单位的资质管理;(7)进行地质灾害责任鉴定及纠纷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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