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蒙阴县政策问答库
  • 【文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主动向社会公示哪些执法信息?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主动将下 列行政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 一)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信 息;( 二)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名称、种类、依据、承办机 构、办理程序和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 三)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办理场所信息、执法岗位信 息、联系方式、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 ...

    查看详情→
  • 【文字】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查看详情→
  • 【文字】如果遇到网约车平台派出的车辆和实际不符怎么办?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如果乘客遇到平台派出的车辆和实际不符的情况,考虑到安全问题,建议拒绝乘坐这辆车,同时拨打蒙阴县交通运输...

    查看详情→
  • 【文字】驾驶员和车辆都取得合法证件后,是不是能在全国任何地方经营?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否则,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查看详情→
  • 【文字】熟人拼车游玩均摊费用是否属于非法经营?

    根据2020年施行的《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平台整合出行信息,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属于合乘各方自愿民事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如果属于上述情况,不认定为非法...

    查看详情→
  • 【文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2016年7月出台的,2019年12月进行了第一次修正,2022年11月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查看详情→
  • 【文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及危险货物运输增加普通货运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

    查看详情→
  • 【文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是?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查看详情→
  • 【文字】道路运输管理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二)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三)参与或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四)滥用职权;    (五)在工作期间喝酒;    (六)拖延时间或超过规定期限办理有关业务。

    查看详情→
  • 【文字】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办理需要哪些程序?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要求将货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车辆转籍过户申请表》(2)《道路运输证》(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办理事项的委托书。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出具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并将车辆变动情况登记在...

    查看详情→
共41条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