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
查看详情→到所在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
查看详情→答: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查看详情→搜索“山东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官网,在下面的“主题集成服务”中,点击“企业开办全程网办”,登录后进入“个人工作台”,左上角行政区划切换至“临沂”,就可以进行营业执照申报了。如果是新开办企业从“名称申报”开始,如果是变更企业从“变更登记”开始,如果是注销企业从“注销登记”开始。
查看详情→从事节能工程、汽车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信息、机械设计、机械制造、仪器仪表、设备工程、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食品工程、造纸印刷、轻工日用杂品、纺织、化纤、染整、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冶金、黄金、煤炭等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工程技术(工信领域)职称
查看详情→可以。在企业(含国企)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
查看详情→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查看详情→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查看详情→包括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基本草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和草原、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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