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物品应该接受检疫?

来源: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次数:

《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实施检疫:

(1)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2)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植物检疫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

上一条:一图读懂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
下一条:县级示范社评定条件是什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