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评审专家哪些情形亮失信黄牌?
来源:蒙阴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次数:答: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亮失信黄牌,由项目所属同级财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省财政厅暂停其3-6个月随机抽取资格:
(一)接受评审任务后未按时参加评审工作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或早退的;
(二)接受评审任务后未参加评审活动且未按规定事先请假的;
(三)在参加评审活动过程中,拒绝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的;
(四)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的;
(五)在评审过程中发表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引导性言论,明示或暗示授标意图,影响其他评审专家独立评审的;
(六)在评审工作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七)评审时间内擅自与外界联系的;
(八)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拒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结论的;
(九)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索要评审劳务报酬标准和差旅报销标准以外费用的;
(十)不配合解答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评审活动、本人评审意见的咨询,或拒不提供书面说明的;
(十一)被财政部门约谈1次及以上的;
(十二)工作单位、需要回避的信息等事项发生变化后不及时变更的;
(十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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