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评审专家哪些情形亮红牌?

来源:蒙阴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次数:

答: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亮红牌,由专家所属分库或项目所属同级财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省财政厅给予解聘处理:

(一)存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三)在采购结果公示前,泄露自己或他人应邀参加项目评审身份和参与评审项目有关信息的;

(四)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或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申请回避的;

(五)索取收受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电话通知3次以上(含3次)或书面通知后,仍不履行配合答复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的;

(七)建立或加入以政府采购专家为主体的社交媒体群,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活动的;

(八)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审工作、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或测试的;

(九)应聘、续聘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的;

(十)其他滥用评审权利、拒不履行评审义务、违反评审纪律,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财政部门监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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