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认定时家庭财产包括哪些?

来源:蒙阴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12    浏览次数:

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认定时家庭财产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

(一)现金、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理财等金融资产;

(二)机动车辆(普通二轮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用于功能型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大型农机具;

(三)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四)开办或者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成的资产;

(五)其他财产。

对于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以在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予以豁免。具体豁免范围由设区的市制定。


上一条:家庭财产状况有哪些情形原则上不纳入低保范围?
下一条:低保认定时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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