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侯蕾通过政策吹风会解读《蒙阴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合作和大额支出管理办法》
2025年6月5日上午,蒙阴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吹风会,介绍《蒙阴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合作和大额支出管理办法》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侯 蕾 蒙阴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斌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公丽华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国强 县基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基层财政服务室主任
主持人
高保华 蒙阴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侯蕾(蒙阴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同志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政策吹风会。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县财政工作的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蒙阴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合作和大额支出管理办法》已经发布,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下《办法》的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近几年,县城投集团、土发集团、文旅集团、经开集团、人才集团等县属国有企业在服务保障民生、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主力军、顶梁柱的作用。随着国有企业规模的迅速发展,涉及的业务领域越来越广,资金量越来越大,社会关注度高,为规范国有企业投资合作和大额支出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结合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着力构建“全周期监管+分级防控”体系,既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又织密国资安全防护网。
二、核心要点
该《办法》共8章32条,涵盖总则、投资事前管理、投资事中管理、投资事后管理、投资风险管理、大额支出管理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全方位、全流程规范国有企业投资合作和大额支出行为。主要表现为三大核心要点:
(一)建立三级投资管理体系
1、企业层面:明确董事会为投资决策核心机构,要求建立项目专家库,所有投资项目必须通过专业尽调、可行性论证和党组织前置研究。特别规定参股投资不得超股权比例担保,严禁代持股权等变相操作。
2、国资监管层面:首创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工作专班机制,由财政、审计、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研判工作专班。实行分级审核制,1000万元以上项目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风险防控层面:建立投资后评价机制,要求重大项目实施绩效审计,对5年以上未分红参股项目强制退出。
(二)创新协同监管机制
1.设立工作专班统筹研判。由分管县领导牵头,发改、国土、司法、审计等9部门联合组成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工作专班,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审查,未通过项目一律不得实施。
2.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将企业党组织研究作为投资决策的前置程序,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合作公司章程,确保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三)创新大额支出监管机制
1、构建“三重防火墙”:设置1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三级审批,分别对应分管副县长、县长、县委常委会决策层级。
2、实施动态监控:开发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对重大资金流向实行“红黄蓝”预警,异常支付自动冻结。
3、强化过程留痕:推行电子审批单制度,所有大额支出需上传决策会议记录、合同文本等佐证材料。
三、实施保障
为确保《办法》落地见效,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督导组,由县国资中心牵头,联合审计、司法等部门开展定期检查,重点核查投资程序合规性、大额支出真实性。
2、建立动态监测平台。依托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实时监控企业投资进度、资金流向及风险指标,实现“线上预警+线下整改”闭环管理。
3、完善考核评估。将投资效益、风险防控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对因违规决策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4、加强宣贯培训。分层分类开展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合规意识和专业能力。
各位朋友,《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蒙阴县在国资监管领域迈出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下一步,全县将以《办法》实施为抓手,持续深化国企改革,优化资本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最后,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对我县国有企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1、在投资合作项目管理过程中,《管理办法》如何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王斌(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管理办法》从多个环节确保投资合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事前管理上,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国资中心,同时要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详细材料,同时投资项目决策前,要从政策、市场、技术等多方面做好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法律论证、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还需建立项目专家库,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并出具意见作为决策依据。在决策程序上,明确董事会是决策机构,决策投资合作事项应将企业党组织研究作为前置程序,同时建立了分级审核制度,不同投资额的项目需经过不同层级的审核和审批,层层把关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在事中管理环节,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涉及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事项按规定履行程序,保障项目实施过程符合规范。通过这些措施,全方位保障投资合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谢谢大家。
请继续提问。
2、请问办法明确设立“国有企业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多部门联合参与项目研判。这一机制如何提升项目评估的科学性?在跨部门协作中如何避免“多头管理”问题?
公丽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感谢记者提问。工作专班的设立是为了整合专业力量,破解单一部门视角局限。例如:发改部门评估产业政策匹配度,自然资源部门审核用地合规性,司法部门把关法律风险,金融中心研判融资可行性。这种多维度“联合会诊”能更精准识别项目潜在风险。为避免“多头管理”,我们明确三点原则:一是“牵头负责制”,国资中心作为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统一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并分送相关部门,企业无需重复提交;二是“限时反馈制”,各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逾期视为同意;三是“争议搁置制”,对存在重大分歧的项目暂缓实施,由县政府专题研究。同时,投委会建立专家库,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论证,进一步确保评估客观性。谢谢大家。
请继续提问。
3、请问在大额支出管理方面,如何防止国有企业出现“化整为零”规避审批的情况发生?
宋国强(县基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基层财政服务室主任):谢谢记者的提问。为杜绝这种情况,我们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一是明确制度红线,在办法中明确严禁国有企业大额支出未按程序审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审批,强化制度约束和警示作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县国资中心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充分运用金融科技赋能国资监管,打造全市县区首家全链条智慧化资金监管系统——国资云监管系统,实现县域国企资金全景监测、风险实时预警、流转全程追溯,通过银行账户直连、多级审批联动、操作全留痕等创新举措,构建覆盖“余额—流水—债务—票据”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国资监管从“人防”向“技防”升级,为县域国有资产安全运行树立数字化标杆。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于违规行为,一旦查实,按照责任追究条款,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此外,要求大额支出审批单作为资金支出和账务处理的必要附件,从财务流程上进行规范和追溯,让“化整为零”的违规操作无所遁形,确保大额支出管理规范有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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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合作和大额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合作和大额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