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蒙阴县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和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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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双碳”战略目标,挖掘释放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省、市先后印发了《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为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21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并对各县区分解了任务。为落实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我县新能源汽车下乡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关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的要求,完善我县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明确相关的支持政策,更好服务广大群众,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聚焦如何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如何拉动产业发展、如何促进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如何提升农村路网、电网承载能力、如何完善服务管理体系等关键问题,按照上级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创新丰富完善以下工作举措。

1.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在落实好省市文件规定的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公共桩、个人桩、商服中心等建设目标情况下,提出在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础上,充电设施建设向农村地区扩大覆盖面,向乡村振兴重点村扩面。

2.进一步发展汽车产业。依托我县专用车生产优势和骨干企业,聚焦产业发展,培植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培育发展充电基础设施产业。

3.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加大促销力度,制订我县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工作方案,围绕促销展销、下乡车型推荐等细化一批务实举措。加快应用推广,针对县乡党政机关、重点公共领域,明确提出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引领带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

4.进一步提升路网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建设与管养体制,持续优化农村路网布局,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扩面提标三年行动,加快农村单车道公路拓宽改造升级,年均改造农村公路80公里,到2025年,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70%以上,县域中心村80%以上行政村实现至少一条6米宽以上公路通达。

5.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体系向县乡下沉,扩大县乡销售网点布局,通过“线上+线下”“直营+经销”等形式,优化维修、保养、应急救援等全链条服务,缓解用户购买使用顾虑,让乡村居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此外,《实施意见》还梳理了重点任务清单和配套政策清单,进一步将工作任务、措施分解到具体单位,更好的推进各项目标的落实。


解读单位: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39-4271972



  

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阴县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和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