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蒙阴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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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蒙阴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蒙政办字〔2023〕9号,以下简称《供应计划》),对蒙阴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供应结构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供应导向及落实措施。为做好《供应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方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今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对《供应计划》作以下政策解读。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背景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供应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后,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报自然资源部,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和相关媒体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

、《供应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

《供应计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功能区与布局的重要保证,是规范管理建设用地的重要措施。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加客观、准确地了解当地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三、《供应计划》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60亩以内。

(二)供应结构。在2023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0亩,交通运输用地135亩,工矿仓储用地135亩,住宅用地240亩,商服用地60亩。

(三)供应布局。在2023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县城规划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540亩,垛庄镇孟良崮工业园及其各乡镇计划供应120亩。

四、《供应计划》落实的具体措施

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由县政府统筹各业、各类用地规模,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格土地管理,严把供地闸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浪费土地行为;要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改、工信、财政、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凝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执行到位。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