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蒙阴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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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县政府工作部署,组织编制本年度国有土地储备计划。

二、出台目的

为加强土地储备计划管理,加大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力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有效调控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蒙阴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三、指导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

(二)坚持以“出”定“入”、规模适度的原则。

(三)坚持优化空间结构、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保障措施

(一)切实依法推进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土地收储。严格执行我县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辖区乡镇街区、村委会负责推进。

(二)切实搞好国有存量土地收储。已出让土地需收回的,严格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价格和收储土地补偿价格的意见》(临政发〔2006〕47号)确定其收储补偿标准。破产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搬迁腾空等土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收储工作。

(三)切实做好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调度力度,保障土地收储资金。

咨询电话:0539-4272875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