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蒙阴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意见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蒙阴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意见的通知》(蒙政办字〔2022〕1号),为方便各单位理解落实,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有关要求,推动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科学有序开展,规范招商程序,提高项目质量,促进招商引资向招大引强选优转变,实现“生态工业强县”发展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二、主要内容
1、评审机构。成立蒙阴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县府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县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街区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2、评审内容。从产业政策、规划布局、用地规模、环境评价、能源消耗、安全评价、质量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3、联席会议。建立重点招商项目评审联席会议,负责评审本管理办法评审范围内的招商项目。
4、评审流程。由项目引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初审合格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意见反馈提报单位,予以最终确认。
5、结果运用。通过评审确认的项目,可进入签约、落地等后续流程,有关乡镇街区、县直单位重点服务、加快推进;未通过评审确认的项目,予以终止。
三、涉及范围
拟落户我县的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
四、执行标准
评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国内外500强等知名企业投资的项目及时间进度要求较紧的项目,视需要可随时提交联席会议进行评审。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区、县直单位要认真研判、密切合作、落实责任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尽快签约落地,对未通过评审的项目,要密切跟踪,防止项目变相落地。
咨询电话:0539-427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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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意见》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