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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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8月17日印发实施《临沂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该规定出台后,对于规范卷烟市场秩序起到了促进作用,但由于全市各个县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消费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尤其随着近期卷烟市场价格提升,申请零售经营卷烟的商户急剧增加,一些违法违规大户非法套取卷烟行为不断出现,这些都造成了卷烟市场资源配置低效、卷烟商户无序扩张、经营秩序不规范。从长远大局来看,既不利于维护守法经营户的合法权益,也有碍于卷烟税收的稳步增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烟草制品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新形势、新政策,制订符合我县实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

二、制定依据

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是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制定出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赋予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的法定职责。《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参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临沂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

三、起草过程

蒙阴县烟草专卖局自2021年5月份起,根据临沂市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开始着手《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的制订工作。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居民消费能力、交通状况、零售点分布等情况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广泛收集持证零售户、消费者等社会公众的反响、意见,汇总提出问题及建议,并结合《临沂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指导意见》及蒙阴县实际,经过反复修改论证,形成了《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初稿),初稿经县局专卖、法规、销售部门讨论完善,再经过市局专卖、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审核修订完善后,形成了《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草案)》。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听证会,对制定的《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四、制定文件的内容概要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内容概要

《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全文共计十八条,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制定依据、设置原则、办证条件、设置数量、特殊规定和相关管理措施等内容。我们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除了应当符合不同区域规划数量外,还应当符合间隔距离控制标准。针对经营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打破对总量及问距的限制,对残疾人、军烈属、特困户等特殊群在数量、问距方面给子适当放宽,尤其对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经营场所、违规建筑、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等禁止设置零售点的情形进行了明确,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维护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更加符合合理配置、公平正义、服务经济、满足消费的要求。

(二)效力问题

《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属于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单独制定,对不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于本辖区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规定,具有法律赋予的规范性和强制力。本规定只适用其实施之日之后的零售点设置。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自施行之日起执行,有效期力五年。按照《临沂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县区合理布局规划实施后,市局将废止《临沂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临政办字【2020】101号)”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