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蒙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蒙政办字〔202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
现将《蒙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城乡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蒙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参考前几年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6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54.4291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在2026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6400公顷,工矿用地36.9460公顷,住宅用地4.807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48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2456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3102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在2026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县城驻地、开发区及济临协作区起步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42.8992公顷,垛庄镇孟良崮工业园及其余各乡镇计划供应11.5299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类项目用地以及蒙阴经济开发区、垛庄镇孟良崮工业园、济临协作区起步区重点项目用地,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优先保障供应,其余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标准。突出保障经济发展,服务支撑项目用地,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以及国家、省、市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商服用地、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工业项目用地提倡和鼓励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对工业、商业、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严格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并全面推行网上招拍挂制度。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用地供应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蒙阴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蒙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
蒙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 合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 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绿地与开敞空间 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保障性安居工程 用地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蒙阴县 | 54.4291 | 1.6400 | 36.9460 | 4.8071 | / | 4.8071 | 0.4802 | 6.2456 | 4.31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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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蒙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 【媒体解读】蒙阴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炉 精准保障产业与民生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