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蒙阴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蒙政办字〔2019〕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
现将《蒙阴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阴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蒙阴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已列为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和全国“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重点项目,为做好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水质,提高农村用水方便程度,推进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加快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护”的工作思路,集中利用两年时间,采取新建、改建扩建、配套提升、联网扩网等措施,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整体全面提升,健全完善“水质合格、水量可靠、保护到位的水源安全体系,规模大、标准高、建设质量好的供水工程体系,机制灵活、管理规范、运行长效的运营管理体系,专业优质、高效便捷、周到满意的服务保障体系,职责清晰、制度完善、监管有力的政府监管体系”等五大体系,实现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目标,切实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确保“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用水安全。
二、重点任务及资金来源
(一)规划方案编制。2019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方案规划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的标准,采取新建、改建扩建、配套提升、联网扩网等措施,扩大供水工程覆盖范围,提升农村饮水保障能力,除个别偏远、地势高的村采用单村供水形式外,全部并入集中供水管网。农村供水要达到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卫健委要求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四项标准。规划和实施方案要将供水管网沿线的工业企业和农村供水纳入供水范围,同步封停未经批准的取水设施。
(二)2019年需完成的任务。省定贫困村和扶贫工作重点村通水入户;未建设自来水工程和原有工程报废的村通水入户;新建净水厂和集中供水主支管道总工程量的60%;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
(三)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运行不正常的工程提升改造达标;建立水质监测和工程维修养护机制;完成净水厂和集中供水主支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水质水厂自我监测常态化;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
(四)资金来源。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和国债资金,并从县级整合涉农资金、土地出让金中切块一定比例资金;二是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选取有实力的单位进行投资建设;三是积极发动受益群众投工、投劳用于村内入户工程建设;四是依托现有的县级自来水公司或成立国有农村供水公司为融资平台,采取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1月-2019年4月)
1、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和乡镇街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由县级领导任指挥,从县发改、财政、水利、住建、卫健、环保、国土、交通等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为成员,抽调人员与原单位脱钩,专职专责。指挥部设在县自来水公司,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的资金筹措、工程规划建设、质量效益、维护管理、运营盈亏统筹及水质安全保障等。各乡镇街区相应成立指挥部,负责协调本辖区内的占地、清障、发动群众等工作。
2、编制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2019年1月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报县政府审定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核批准。
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取设计单位。按照市、县批复的规划方案进行施工设计,于2019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由县政府批复实施。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2020年9月)
1、建立县级农村供水管理单位。依托县自来水公司或新成立国有农村供水公司,对农村供水工程统一负责运营管理。(2019年4月底前完成)
2、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2019年4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推进改革。在工程管理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工程投资构成、历史运行状况、权限隶属关系等方面,梳理、明确和落实各类农村供水工程产权,并做好资产登记,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流失。(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全面组织实施。严格“四制”管理,合理制定工期,科学组织施工,严格第三方检测,严把质量关,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同时,要对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未经批准的农村饮水自备井和各类取用水单位自备井逐步封停,禁止私自采取地下水,全部纳入工程供水范围。(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三)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2月)
1、县区自验。工程完成后,由县政府严格按照验收办法组织验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2、市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报请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市级验收。(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3、省级评估。待市、县级项目验收合格后,报请省水利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乡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的责任主体,对资金筹措、工程建设、质量效益、维护管理、运营盈亏统筹及水质安全保障等全面负责,县政府与各乡镇街区政府签订任务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二)明确部门单位职责。发改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指导协调,制定农村供水价格,研究保底水量、阶梯水价等政策;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集、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等;水利部门负责实施方案编制规划、技术审查等,指导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监督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住建部门牵头负责理顺城乡供水体制;卫健和检测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监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达标;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环境监管工作,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政策,及时协调办理用地手续;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工程管网穿路的协调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农村供水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供电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用电配套,落实农村供水公司用电优惠政策的执行;审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资金审计监督。
(三)建立定期调度和考核工作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街区工作机制,负责所包乡镇的督导、检查、落实等。同时,将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纳入重点民生事项,并列入对乡镇街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
附件:蒙阴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蒙阴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丽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玉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锦栋 副县长
成 员:王文涛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研究中心主任
王忠军 县发改局局长
李 波 县财政局局长
赵圣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 彬 县住建局局长
刘爱东 县交通局局长
苏万海 县水利局局长
赵英利 县环保局局长
石 焱 县卫健局局长
蒋 捷 县公路局局长
伊永玖 县审计局局长
蔺如峰 县税务局局长
周子俊 县检测中心主任
梁嘉升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蒙厚 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祝林峰 县农发行行长
田洪收 蒙阴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 洋 联城镇党委书记、镇长
沈立军 常路镇副镇长
刘 静 高都镇镇长
王名进 野店镇人大副主席
王烈锋 岱崮镇镇长
刘法伟 坦埠镇镇长
胡凌翡 旧寨乡乡长
宋 强 桃墟镇镇长
张 鹏 垛庄镇镇长
熊贵绎 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伊廷法 云蒙湖生态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由李玉国同志任指挥,从县发改、财政、水利、住建、卫健、环保、国土、交通、公路、规划、自来水公司等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任成员,抽调人员与原单位脱钩,专职专责。指挥部设在县自来水公司,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的资金筹措、工程规划建设、质量效益、维护管理、运营盈亏统筹及水质安全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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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蒙阴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