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坦埠镇垃圾中转站等3个项目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浏览次数: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坦埠镇垃圾中转站等3个项目

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蒙政字〔2023〕121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坦埠镇垃圾中转站等3个项目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蒙自然资规请字〔2023〕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拟定的集体建设用地供地方案,具体如下:

(一)将位于坦埠镇艾山前村土地范围内的1743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拨用给坦埠镇艾山前村村民委员会,用于建设坦埠镇垃圾中转站项目,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土地权属为坦埠镇艾山前村集体所有。

(二)将位于曹庄河以东,曹庄村、联合庄村土地范围内的12088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拨用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于建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汶河二路东延、和山路部分路段),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土地权属为蒙阴街道曹庄村、联合庄村集体所有。

(三)将位于岱崮镇驻地顺河西路以西,坡里村土地范围内的1149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拨用给岱崮镇人民政府,用于建设岱崮镇岱崮军工小镇提升建设项目(龙须路、玉泉路部分路段),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土地权属为岱崮镇坡里村集体所有。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组织落实以上集体建设用地供地方案。

特此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