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蒙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有关事项办理办法
一、转学
因家庭住址变迁、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临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可以办理转学。
(一)由外地转入时间及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转入学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审核→转入学校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并网上提交→县教体局审核后网上办理转学手续。同时学生家长向转出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网上提交办理转学。
普通高中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开学前两周,集中办理转入的时间为开学后至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前。具体转学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县教体局审核后集中到市教育局办理学籍转学手续。
(二)由我市转出时间及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出我市的,在有接收学校的前提下,可以随时办理。具体流程如下:学生持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和学籍信息表(学籍信息表中需要体现全国学籍号,没有纸质证明的,需要接收学校通过学籍管理平台发起转入申请)到原学校提出申请→原学校打印转学证并在学籍管理平台中提交转出申请→学生到学校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高中学校学生转出我市的,除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转出我市流程办理手续外,学生还需到市教育局办理转出手续。
(三)转学注意事项
1.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等原则。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同一学区内不准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区内不准转学;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申请由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中考成绩应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二、休学与复学
(一)休学的申请时间与办理流程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可以随时办理休学。具体流程如下: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学校审核同意为学生打印《休学、复学审批表》并在学籍管理平台上提交休学申请→学生或学校持休学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还需要到市教育局办理)→将《休学、复学审批表》交学校保存。
(二)复学的申请时间与办理流程
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应在休学期满的一个月以内及时办理复学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学生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在《休学、复学审批表》上签署学校意见并在学籍管理平台上提交复学申请→学生或学校持休学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还需要到市教育局办理)。
(三)休学与复学注意事项
1.初中、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
2.普通高中学生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的,应予退学。
三、学籍信息更改时间及流程
(一)学生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非重要信息可以由学校随时更改。
(二)学生更名、身份证号
1.学籍注册时,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籍信息一致,不得随意使用同音字或近音字代替,更不得随意更名。
2.学籍注册后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由学校打印带照片的更名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原件(能体现出现用名和曾用名)、复印件(粘贴在更名申请表上),经学生本人、监护人、学校签字盖章后,集中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修改。
3.修改身份证号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注销户口重新落户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户籍注销证明)。
学校每学期初复核学生学籍信息,确保学籍信息准确、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