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听器购买消费纠纷调解案例
案情简介
2026年6月27日,阚女士反映其母亲在蒙阴县某助听器专卖店,花费8000元购买一款助听器。消费者佩戴使用后,反馈设备收音效果不佳、无法清晰听清声音,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遂与商家协商办理退货退款,双方初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消费者因此发起投诉,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调退货事宜。
调解过程及结果
我局接到市民投诉工单后,第一时间联系投诉人与涉事商家核实案件详情,开展现场核查与纠纷调解工作。
经向商家核实,该消费者为熟人介绍到店购买助听器,且已经在该商家处更换过一次助听器。本次投诉为更换后的助听器,经检测,该助听器设备本身无任何质量故障、性能参数符合售卖标准。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耐心解释,助听器属于个体化适配类医疗器械,佩戴听音效果受使用者听力状况、耳道结构、适应程度等个人因素及外部环境因素等影响。
考虑到消费者实际佩戴体验不佳、存在退货诉求,本着为民服务、化解纠纷的原则,我局以人为本,组织双方开展3次协商调解。经充分沟通协调,商家作出让步,最终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消费者保证退回商品及配件齐全、包装完整,商家扣除1000元折旧费后,为消费者一次性退还货款7000元。
目前双方已自愿签署调解协议,款项已退还,纠纷圆满化解,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属于典型的个体化适配商品消费纠纷,核心争议并非商品质量问题,而是特殊品类商品的使用体验差异。助听器作为针对性适配的辅助器械,听音效果因人而异,不能单纯以使用者主观感受判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经营者在售前应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主动向消费者说明助听器适配的个体差异性、佩戴适应周期及售后相关规则,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消费争议。消费者在选购此类定制化、个体化适配商品时,应充分了解产品特性、适配要求,理性消费,客观区分产品质量问题与个人适配体验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处置此类纠纷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专业检测结果为依据界定责任,同时秉持公平公正、柔性调解理念,兼顾消费者合理诉求与商家合法权益,高效化解民生消费纠纷,维护辖区消费市场和谐稳定。
维权指引
对于消费者,选购助听器、眼镜等个体化适配类商品时,务必提前了解产品适配特性、适用人群、售后退换规则,明确商品效果存在个体差异;购买后留存付款凭证、聊天记录、购买协议等证据;出现使用体验不佳问题时,先与商家沟通检测核验,理性维权,切勿仅凭主观感受认定商品质量问题。
对于经营者,销售个体化适配、特殊功能性商品时,必须全面、如实告知消费者产品特性、适配差异、售后政策等关键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妥善做好产品售前适配、试用服务,减少消费争议;面对消费纠纷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解,主动沟通协商,合理妥善处置诉求,维护店铺经营口碑。
对于监管部门,针对医疗器械、功能性穿戴设备等特殊品类消费投诉,需先核实产品检测质量,精准界定纠纷责任,避免主观误判;坚持柔性调解、情理兼顾,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平衡双方权益,快速化解民生消费纠纷,持续优化辖区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