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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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履行防治土壤污染义务,严格规范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法依规执行土壤环境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近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组织业务科室对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帮扶工作。

一是强化管理,每月调度辖区内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及下步工作措施,详细解读《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再次明确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对今后的重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二是强化帮扶,深入企业,实地了解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检查了解企业重点场所、重点设施等情况。针对监管重点,分类指导企业制定实施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方案和制度,帮扶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排查报告,规范建立排查档案并如实记录;指导企业科学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推进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在山东省污染源自行监测共享系统进行公开。同时,对于企业提出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帮扶人员在现场给予了充分指导和帮助,为企业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思路。

下一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将继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加强污染源监管,严防新增污染,当好“宣传员”“引导员”“监督员”,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再上新台阶,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土壤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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