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人员如何分类?

来源:蒙阴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6-17    浏览次数:

我省异地就医人员分为两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在异地居住、生活或者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2)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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