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蒙阴县旅游团队奖励办法》如何申报?
来源:蒙阴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次数:答:
一、旅游大团队二日游奖励申报类型。
旅游大团队二日游分为“蒙阴二日游”和“蒙阴+二日游”两种类型。
1、蒙阴二日游。具有合法资质的外地组团旅行社从同一客源地组织当地游客,通过汽车、专列等交通方式抵达蒙阴县开展二日游活动,游览蒙阴县境内的两家3A级以上收门票景区(含3A级),住宿在蒙阴县境内宾馆1晚以上,按照下表进行奖励:
人数 |
奖励组团社 |
奖励地接社 |
100人(含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
2000元 |
500元 |
200人(含200人)以上300人以下 |
5000元 |
1000元 |
300人(含300人)以上500人以下 |
10000元 |
1500元 |
500人(含500人)以上 |
20000元 |
2500元 |
2、蒙阴+二日游。具有合法资质的外地组团旅行社从同一客源地组织当地游客,通过汽车、专列等交通方式抵达蒙阴县及周边地区开展二日游活动,游览蒙阴县境内的一家3A级以上收门票景区(含3A级)+其它县区的景区,住宿在蒙阴县境内宾馆1晚以上,按照下表进行奖励:
人数 |
奖励组团社 |
奖励地接社 |
100人(含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
1500元 |
300元 |
200人(含200人)以上300人以下 |
4000元 |
600元 |
300人(含300人)以上500人以下 |
8000元 |
900元 |
500人(含500人)以上 |
15000元 |
1500元 |
3、高铁、包机、自驾车团队奖励。
对符合蒙阴二日游(在蒙阴县符合接待条件的酒店住一晚、游览蒙阴县境内的两家3A级以上收门票景区)条件的高铁、航空、自驾车团队,人数100人以下的,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单独奖励(不重复享受奖励):
(1)对组织省外同一客源城市同一车次(正常高铁车次)来蒙阴且不少于30人(含30人)的旅游团队,奖励9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300元,以此类推。
(2)对从省外同一客源城市组织不少于30人(含30人)的航空旅游团队(正常航班),奖励15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500元,以此类推。
(3)对组织省外同一客源城市10辆车(含10辆)30人(含30人)以上自驾车团队,每人奖励30元。
(4)申请奖励所需材料参照《2023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中高铁、航空、自驾游团队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有临沂市内经审批具有合法资质的地接社参与,按照组团旅行社奖励80%,临沂市地接社奖励20%进行分配。
二、旅游大团队奖励申报方式。
1、团队奖励政策须由临沂市内地接旅行社负责申报,并提前3个工作日向蒙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提交《蒙阴县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和旅游行程单,并加盖单位公章,行程单双方旅行社盖章。至少在接团前2个工作日提交团队行程单、人员名单、团队交通信息(如列车车次、航班班次等)等详细资料。
2、团队离开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旅游团队合影、景区购票凭证、住宿发票复印件、水单、酒店入住身份证登记信息和确认表等资料。
3、人数清点:旅游大团队抵达后,由蒙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会同各景区和住宿酒店驻地乡镇、街道进行人数清点,并与组团社、景区、酒店的代表在《蒙阴县旅游团队奖励人数确认表》上签字确认,蒙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旅行社各留存一份。景区清点的人数与住宿的床位数不一致的,以实际购买门票人数为准,享受免票政策人员不计入统计范围。
4、票据提供:经人数清点符合奖励政策的旅行社,在团队离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蒙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寄送税务局机打正规发票,并提供旅行社银行账户的详细信息。
5、审批和奖金拨付:符合申报奖励条件的各类旅游团队在蒙阴旅游期间,由蒙阴县文化旅游部门工作人员不定期在现场抽查核实,审核团队人数以实际住宿床位人数为准,蒙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经审核提报资料齐全属实并确认无投诉、无造假、无遗留问题,并在蒙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蒙阴县旅游主管部门在团队离境后适当时间内统一兑现奖金。
6、以上,同一团队同时符合多项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不重复享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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