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野外违规用火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

来源: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8-16    浏览次数:

答:《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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