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美容店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浏览次数:所需材料如下: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健康证(复印件);
四、安装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美容、美发场所提供一年内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B/1720-1998)规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或评价报告(含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测或评价报告)(没有安装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不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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