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频次有哪些要求?

来源:蒙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浏览次数:

高危和人员密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 2 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 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 次演练。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 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 3 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 次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 1 次演练。

根据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推动企业“四不”演练占比2025年达到50%。指导企业切实提高员工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其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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