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场的申报条件各是什么?

来源:蒙阴县县府办 发布时间:2025-04-09    浏览次数:

县级以上示范社申报条件: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社会声誉良好等标准。成立运行2年以上,有营业执照和独立的银行账户,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填报年度报告并公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申报纳税,未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被判定为不合格,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成员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本年度盈利。申报主体是联合社的,要求成立运行1年以上,成员社5个以上,年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

县级以上示范场申报条件:登记注册时间1年以上、专业从事农业生产2年以上;农场内固定从业的家庭成员不少于2人;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家庭农场年收入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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