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道路运输管理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来源:蒙阴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5-01-16 浏览次数:道路运输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二)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三)参与或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四)滥用职权;
(五)在工作期间喝酒;
(六)拖延时间或超过规定期限办理有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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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二)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三)参与或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四)滥用职权;
(五)在工作期间喝酒;
(六)拖延时间或超过规定期限办理有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