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组织如何申请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来源:蒙阴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9-25    浏览次数: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调解组织暂行管理办法》,申请纳入“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全国性调解组织,应当及时将调解组织名册报送至全国住建联调委审核,通过后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申请纳入“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地方调解组织,调解组织名册应当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至全国住建联调委审核,通过后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其他非试点省份的调解组织,在试点期内也可自愿向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程序纳入“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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