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管辖范围是怎样划分的?
来源:蒙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06 浏览次数: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承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机构,按照分级和属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管辖。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负责自然资源登记。
具体登记工作由自然资源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机构办理。跨行政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由共同的上一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登记机构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权属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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