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项目办理选址或土地征转时,能否不再参考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直接以详细规划作为依据,办理项目规划用地手续?
来源:蒙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具体项目在办理农转用、土地征收时,首先应依据市、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确保项目符合规划。在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覆盖到的区域,具体项目办理选址意见书时,可直接以详细规划作为依据,覆盖不到的区域可依据市、县、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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