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生态工业强县强基行动十条激励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平台如何奖励?

来源: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

答:《蒙阴县生态工业强县强基行动十条激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5 万元;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高能级科研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科研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

研发经费投入占比排名全县前 5 名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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