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结算实施细则》适用哪些新能源项目?存量与增量项目如何划分,光伏备案容量又该如何认定?
来源:蒙阴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6-05-09 浏览次数:1.本细则适用并入山东电网的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
2.2025年5月31日及以前全容量并网的为存量项目,6月1日(含)起并网的为增量项目(分布式光伏剩余容量后续建设的整体算增量)。
3.光伏备案容量:2023年12月27日前备案的,无“MWp”标识按交流侧、有则按直流侧;此后备案统一按交流侧认定。
下一条:“十五五”期间,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对城市政府和广大群众而言有哪些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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