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2023年蒙阴县政府第11次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蒙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023-07-16蒙阴县应急管理局就《蒙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政策解读,解读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2017年11月25日,蒙阴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蒙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灾害救助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进行了再造重塑,承担县减灾委办公室职能的部门由县民政局调整为县应急局,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在救灾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原预案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2022年12月19日,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3年7月8日,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我县结合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适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组织起草了《蒙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及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蒙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出台本规划的目的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新时代自然灾害防治“一体化”要求,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灾救助能力,高效有序应对自然灾害,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指挥体系。组织指挥体系中明确蒙阴县减灾委员会为蒙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减灾委日常工作。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了灾害救助准备的部门职责,县级气象、水利、地震、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预警预报信息,采取预警预报、应急值守、应急准备、实地勘察灾害风险、发布预警信息等救助准备措施。
三是明确了应急响应等级。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各等级自然灾害启动的条件、启动程序及应采取的具体措施根据灾害实际情况启动。响应终止工作由县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按照启动响应的审批程序决定终止响应。
四是明确了灾后“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三项工作的具体程序。
五是明确了保障措施。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物资装备保障,通讯和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与治安维护,设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教育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