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2023年蒙阴县政府第10次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蒙阴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5年)》
2023-07-02近日,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蒙阴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蒙政办字〔2023〕23号,以下简称《规划》),为方便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划》要求,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号),山东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鲁环发〔2022〕6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临沂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合理设置了蒙阴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系统谋划了重点任务。《规划》编制经历了前期研究、草案编制、论证报批三个阶段。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后,《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2、政策依据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临沂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3、任务目标
2023年底,县域内规模场全部(100%)建立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8%以上,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到2025年,畜禽养殖户基本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或委托第三方处理。
4、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8部分,包括总则、区域概况、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总则。以《关于印发临沂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为依据,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限为2023-2025年。
第二部分是区域概况。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建设走在前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第三部分是规划目标。2023年底,县域内规模场全部(100%)建立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8%以上,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到2025年,畜禽养殖户基本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或委托第三方处理。
第四部分是主要任务。引导已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的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分类研究未配套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治理措施;逐步引导优化种养业布局。
第五部分是重点工程。包括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及监管体系建设。
第六部分是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总造价约4241.6万元。
第七部分是效益分析。包括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深化部门协作、强化信息共享、加强技术指导、提升监管水平、加大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