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野店镇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野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野店镇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野政发〔2023〕27号


各管理区、各村,镇直各部门:

现将《野店镇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方案抓好贯彻执行。


野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野店镇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开展乡村振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要求,为着力纠治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进一步清理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促进补贴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结合本乡镇实际,积极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贴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民生工作重要论述,聚焦补贴补助标准公开公示等环节,进一步清理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推动“清廉村居”建设。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解决群众难题、补齐民生短板。野店镇将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兜牢民生底线高度,充分认识“一卡通”发放的重要意义,促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地见效。认真梳理“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全力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健全完善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体制机制,实现补贴资金“受益群众知用、及时足额到位”。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镇政府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检查,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按时报送专项治理有关材料。

(二)组织开展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宣传发动、申报、公示、发放环节的自查督查、整改提升。1.托清2022年10月以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项目种类、存在问题,梳理每项补贴资金拨付流程及具体时间,落实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形成准确的治理情况统计表,建立自查自纠问题台账,确保压实责任、整改到位。2.开展各环节检查,配合市县级部门督导,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职责履行不力、责任落实不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一)补贴政策宣传发动方面。是否存在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全面,群众知晓率低、符合条件对象不知晓政策、不清楚申报程序等问题;是否存在宣传方式单一陈旧、宣传效果差,甚至应付公事、敷衍塞责等问题。

(二)补贴资金申报方面。是否存在补贴对象信息采集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是否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有应退出未退出人员、不该享受补贴人员享受补贴等问题,或者存在重复领取补贴、超范围超标准享受补贴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甚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

(三)补贴对象公示方面。是否存在公示方式和时限不合要求,或公示资料不完整等问题;是否存在变通应付、虚假公示等问题。

(四)补贴资金拨付、发放方面。是否存在补贴资金拨付不到位或资金存放不合规等问题;是否存在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截留、挤占、挪用,以及发放后收取回扣、索要好处等问题。

(五)群众反映投诉问题处理方面。对群众反映投诉或者“12345政务热线”等渠道反馈的问题,是否存在态度生硬、扯皮推诿等问题,是否存在作风散漫、不及时处理问题,是否存在核查不认真、未依纪依法处置等问题,是否因处理不善导致发生舆情等问题。

(六)上下级和同级部门协调配合方面。在申报审核、资金发放各节点是否存在下级部门遮盖隐瞒问题或者上级部门解答问题不及时影响补贴资金发放等情况,同级各有关部门之间是否存在沟通不到位、反馈信息不及时等问题,审核、发放程序中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

(七)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方面的问题。

四、职责分工

(一)责任部门:镇党建办

自查自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报酬财政补助资金)。

(二)责任部门:镇民政办

自查自纠内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金(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财政补助经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照料护理农村特困人员补贴、80周岁以上低保高龄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免费电量款)、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免费电量款(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财政补助经费(免费电量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城乡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特困供养人员价格临时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冬季取暖补贴、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农村低保户免费电量款。

(三)责任部门:镇农机站

自查自纠内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四)责任部门:野店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自查自纠内容:“雨露计划”补贴资金、光伏扶贫项目收益、产业扶贫项目分红。

(五)责任部门:镇卫生健康办

自查自纠内容:老龄长寿补贴、老年人高龄津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伤残家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死亡家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

(六)责任部门:镇退役军人事务站

自查自纠内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优抚)。

(七)责任部门:镇经管站

自查自纠内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八)责任部门:镇水利站

自查自纠内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水利基建伤残民工补助资金。

(九)责任部门:镇乡建办

自查自纠内容: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

(十)责任部门:镇人社所

自查自纠内容:乡村公益岗补贴。

(十一)责任部门:镇林果站

自查自纠内容:森林生态效益补贴。

五、工作专班

为切实做好“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促进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野店镇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专班。现将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李太新 镇党委书记

              张   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公奇山 镇人大主席

             公衍鹏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朱圭峰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宋汉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瑞香 镇党委宣统委员

             赵   健 镇党委组织委员

             崔   鹏 副镇长

             张   凯 副镇长

成   员:公丕镯 镇党政办副主任、经委主任、招商办主任

             张   磊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应急办主任

             文增君 镇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林果站站长

             唐培波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水利站站长

             葛家才 镇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环保所所长

             公维红 镇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建办主任

             李   佳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财政所所长

             公彦峰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孙海涛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宣传办主任

             赵红磊 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扶贫办主任

             李长峥 野店管理区书记

             包   磊 烟庄管理区书记

             张晓龙 东门管理区书记

             孙浩然 晏子管理区书记

             韩   伟 金泉峪管理区书记

             尹   航 郭庄管理区书记

             鞠春娟 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

             莫   倩 镇民政办主任

             王法智 镇乡建办主任、农村公路站站长

             娄丽华 镇行政审批所所长

             秦子涵 镇统计站站长

             公茂兴 镇人社所所长

             公彦强 镇农办主任,农技站站长、农机站站长

             包丽萍 镇工会主任、卫健办主任

             郭   健 镇文旅办主任

             公子波 镇科委主任

             李兴法 派出所所长

             郝海涛 司法所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数据汇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