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联城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联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联城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联政发〔2023〕8号


各部门,各企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特制定了《联城镇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蒙阴县联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