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路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上半年助民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的实施方案

常路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上半年助民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的实施方案

常政发〔2021〕27号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我镇光伏扶贫有关政策,推动光伏扶贫任务的有效落实,依据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2017年12月11日国务院审议通过)和山东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鲁能源新能字[2019]276号)等制度文件,根据我镇助民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意见要求,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为目标,加强管理,规范运行,保障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工作落实到位。

二、电站收益分配扶贫机制

县扶贫办加强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协调管理,助民光伏公司负责收益分配方案制定、资金拨付,镇负责收益分配落实的各项具体工作。

(一)收益扶贫资金拨付方式

本着因地制宜,精准高效、易于实施、据实拨付的原则,依据各村扶贫任务,收益扶贫资金由镇扶贫办按照保障贫困户稳定脱贫及增加村集体收入原则分配到村,由各村根据贫困户实际状况,通过发放公益岗位工资或采取奖励补助等形式差异化分配到户。

(二)组织保障及实施

电站收益扶贫资金拨付到位后,各村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严格收益分配村评议、镇审核批复及公示公告等程序,切实抓好方案制定、资金拨付、账务处理、档案留存等相关工作,保证资金拨付及时、合规,资金分配精准、高效。

三、2021年上半年扶贫收益分配明细

2021年上半年助民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我镇574120.44元,根据我镇脱贫户、即时帮扶户及监测户(差异化分配),按照保障脱贫户、即时帮扶户及监测户稳定脱贫原则分配到村。各村收益分配明细如下:


附件:常路镇助民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明细表



常路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常路镇助民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明细表
管理区 行政村名 自然村名 助民光伏(元) 备注
大常路管理区 常路村 大常路 4500
小常路 15500
西三庄 18000
东三庄 东三庄 26360
堂阜村 西下庄 24000
东下庄 6000
金阳村 田家岭 12000
松林管理区 新兴村 西官庄 15000
南松林 6000
鲁家沟 10000
三星村 白杨庄 14830
朱家沟 6030
杏泉村 杏山庄 7500
蒋家坪管理区 上行庄 上行庄 4000
麻峪 麻峪村 16500
盛和村 五沟峪 7360
榆树山 9000
房家庄 房家庄 24000
岭南头管理区 西北楼村 西北楼 22500
岭南头 6800
龙泉村 龙岗埠 14100
于洼村 12000
田家林 田家林 21000
茶沟村 茶沟村 14860.44
西高都管理区 富城庄 富城庄 15000
西高都村 西高都 35360
北围子 10500
双峪村 王蟒峪 28500
石峰峪 22500
圣景村 下怪峪 25500
台庄管理区 台庄村 台庄村 52000
大张台 大张台 10100
小张台 小张台 20820
山泉官庄 山里村 4500
南泉村 7500
薛家官庄 24000
合计

5741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