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蒙湖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防汛工作的通知
云蒙湖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6年度防汛工作的通知
蒙云管字〔2016〕13号
各村(居)、生态区各科室、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对于促进全生态区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生态区实际,从现在起要对防汛工作逐一抓好安排和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把防汛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真正做到万无一失。各村(居)、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对辖区防汛隐患逐一排查、登记、上报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治。各村居、各单位要在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有专人昼夜值班。抢险队、抢险机动队、后备队人员要足额配齐。
二、按照《防洪法》的要求,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
心的防汛责任制。生态区防汛指挥部已经成立并开始办公,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义务,并签订防汛责任状,防汛队伍做到组织、思想、工具、技术“四落实”,关键时刻用的上。各村、各单位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负责、严明纪律、顾全大局、听从指挥,力争安全度汛。
三、做好前期工作,主要是工程隐患排查、人员和物料准备,防洪工程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排查出的工程隐患要及早处理和整治,对防汛队伍要要尽快落实,对防汛物料要千方百计按照定额备足、备齐,对工程道路、照明、通讯设备要认真检查,确保畅通。以上工作进展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15日前报生态区党政办公室,生态区防汛指挥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防汛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四、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防汛工作,对于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云蒙湖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