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崮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岱崮镇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岱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岱崮镇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岱政发〔2021〕18号
各村、各部门:
现将《岱崮镇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岱崮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岱崮镇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系列部署,切实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岱崮镇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岱崮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改革工作,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形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良好氛围。推动岱崮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蒙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精神,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行政机关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出台。2021年底前,实现岱崮镇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全面提升岱崮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举措
(一)建强合法性审查队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由张杰同志担任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负责人、司法所为合法性审查机构。通过由司法所组建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主体,吸收担任镇法律顾问的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等人员参加的法律顾问团体等方式,为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支撑。
(二)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
1、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主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的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需要法制审查的其他涉法事项;2、完善合法性审查流程,合法性审查应当保证必要时间,收到送审材料后,应当在期限内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填写合法性审查意见登记表后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党政班子会议讨论或制发文件;3、严格落实备案制度,按照要求严格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并在规范性文件印发后30日内,将备案报告、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一式两份报送县司法局备案。
(三)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
镇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员要按照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各合法性审查事项要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范围和审查流程,及时向合法性审查机构提供送审稿、起草说明和有关材料,配合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提高镇依法治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