垛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镇级林长调整的通知
垛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镇级林长调整的通知
垛政发〔2022〕7号
各工作区、村: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对镇级林长进行调整,调整的镇级林长名单如下:
林 长:宋 强镇党委书记
王 强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林长:石 伟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刘 强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 伟 镇党委副书记、第一书记大组长(挂职)
李 飞镇政府副镇长
副 林 长:刘启春镇人大主席
王吉明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宋树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娄树明镇党委宣统委员
杨 朋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 艳镇党委组织委员
李 广二级主任科员
代芦静镇人大副主席
洪 震镇人大副主席
张 丽镇政府副镇长
公维龙镇政府副镇长
石增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韩本强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李运玲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金华镇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附件:2022年度垛庄镇林长责任区域及任务清单
垛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2022年度垛庄镇林长责任区域及任务清单
镇级 林长 |
责任区域 |
任务清单 |
宋 强 王 强 |
垛庄镇全域 |
①开展巡林不少于6次,防火期至少4次;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2次; ②完成新造林151亩、补植造林700亩、退化公益林修复270亩。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③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处; ④打造林长制示范样板点2处; ⑤积极开展林长制主题宣传活动和“民间林长”志愿活动各1次以上。 |
刘强 李运玲 |
垛庄工作区 |
①开展巡林不少于6次,防火期至少4次。 ②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③积极开展林长制主题宣传活动和“民间林长”志愿活动各1次以上 |
刘启春李艳 石增华 |
孟良崮工作区 |
①开展巡林不少于6次,防火期至少4次。 ②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 ③积极开展林长制主题宣传活动和“民间林长”志愿活动各1次以上 |
宋树文张丽 韩本强 |
黄仁工作区 |
①开展巡林不少于6次,防火期至少4次。 ②完成开源村新造林121亩、水连峪、皇营补植造林500亩。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③积极开展林长制主题宣传活动和“民间林长”志愿活动各1次以上。 |
王吉明 洪震李飞 |
长明工作区 |
①开展巡林不少于6次,防火期至少4次。 ②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③打造林长制示范样板点2处; ④积极开展林长制主题宣传活动和“民间林长”志愿活动各1次以上。 |
石伟 娄树明 |
界牌工作区 |
①开展巡林不少于6次,防火期至少4次。 ②完成河头泉补植造林200亩,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③积极开展林长制主题宣传活动和“民间林长”志愿活动各1次以上。 |
杨朋李广 |
丁旺庄工作区 |
①开展巡林不少于6次,防火期至少4次。 ②完成石旺河新造林30亩。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③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处; |
张伟 代芦静 |
马头崮工作区 |
①开展巡林不少于6次,防火期至少4次 。 ②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 |
公维龙张金华 |
孙家峪子工作区 |
①开展巡林不少于6次,防火期至少4次。 ②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
垛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