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野店镇学生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野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野店镇学生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野政发〔2021〕11号

各管理区、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野店镇学生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野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0日

野店镇防溺水应急预案


为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处处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确保我镇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野店镇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王法亮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综合协调组:公奇山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张笃鹏 政府副镇长

善后协助组:朱圭峰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名进 人大副主席

舆情管控组:李丕强 党委宣传委员

孙家利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丁兆娟 政府副镇长

社会稳定组:公维来 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张 辉 党委统战委员

杨 朋 政府副镇长

督导检查组:张兴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二、加强检查,防患未然

1.督促学校防溺水知识教育。学校必须将《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签名回执单回收统一留存,作为事故责任倒查依据。周末或节假日前,学校或班主任要利用微信、短信等家校沟通方式发送安全提示信息,提醒家长和监护人履行好孩子的看管职责,加强学生在校外期间的监管,时刻保持对孩子的安全风险管控。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在高温、多雨等溺水事故易发期,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学生或家长进行防溺水教育宣传。

2.各村(社区)在事故易发地点设防溺水监督管理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巡查。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特别是在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沟、河、塘等区域,要设立警示牌,增强直观警示效果。

3.强化让家校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知去向、知事由、知同伴、知归时”,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4.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配合进行批评教育。

5.实行防溺水信息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村(社区)应予高度重视,明确安排好具体人员及时填写上报。

6.健全完善防溺水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准确把握学生溺水事故的规律和特点。镇、村两级要成立防溺水巡逻队,大力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防溺水安全巡防工作。

三、及时处置、科学施救

1.如果青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并拨打110报警,同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联系电话:0539-4628111;0539-4628116)。

2.接到青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镇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学校、派出所、卫生院、村“两委”成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必须及时报告重要紧急信息,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掌握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妥善做好信息处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医院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依据相关程序如实地向上级报告说明死亡具体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