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核的报告

野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核的报告

野政发〔2018〕8号


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按照省市县今年下达的资金计划,我镇组织扶贫、财政、经管等部门对南峪村提报的2018年扶贫项目进行了研究审核。

统筹计划在南峪村新建2个高标准樱桃大棚,共占地3000多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7万元,其中省扶贫专项资金42万元,南峪村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产权转让费用5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带动南峪村经济发展。把樱桃大棚承包费2.5万元,按照不同的标准补贴给南峪村13户24人贫困户。保障贫困户持续性、多元化收益,有效形成稳定脱贫机制。

与会人员认为,南峪村灌溉条件良好,土地肥沃,有百亩优质土地可利用发展高效农业,同时近几年该村大力发展樱桃种植,获得了村民的认可。在村里在建设2座大棚可以形成规模效应,有利于产品的销售。该村班子健全,有长期领导群众发展经济形成的经验和威信,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与会人员认为该项目在南峪村实施切实可行。

附件:与会人员签名表。


野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