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野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野政发〔2018〕17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企业:
《全镇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野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全镇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主干道公路和村内道路的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净化主干道公路沿线交通环境,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路边摊点经营户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公路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公路边无照经营、占道经营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安全、畅通、舒适、整洁、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
二、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区域为辖区内省道、县道、村道等公路沿线的集市(包括约定俗成的集市和自发形成的集市),买卖水果等季节性市场,其它存在非法占用道路现象的区域。整治重点的问题是在上述道路沿线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违法经营等问题。全面清理无照经营、占道经营、随意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环卫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同时负责城区道路摊点的清理查处工作。
(二)公路站:负责对管辖道路的巡查,依法清理、查处道路上摆摊设点的违法行为。
(三)派出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通行秩序整顿,加强交通巡查管控,配合环卫、公路等部门依法清理查处占道经营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各社区、行政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要加大和保持后续治理力度,防止出现占路经营回流现象。
四、整治时间与步骤
整治时间自现在起至10月底,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排,先期准备阶段(现在起至6月20日)。做好公路沿线各摊点的数量分布,经营性质(自产自销与流动摊贩)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并分类登记造册。沿线相关村居要做好所属区域摆摊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0月31日)。全面开展整治。各部门、村居按照职责分工对所有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的路段全面开展整治。整治行动中,提前对摊贩进行通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清理。不听劝阻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管委会办公室要采取不间断巡查、错时巡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村居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常态化管理阶段(10月31日后)。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占道经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抽调精干人员参与联合执法,完善执法保障,强化现场执法力度。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健全联络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综合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形成“部门协同、地方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各参与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实行弹性、错时工作制,主要集中在集市日、产品集中销售季节开展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公路沿线居民,大力宣传公路安全保障的重要性,营造全民、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通行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做好沿线居民的思想工作,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使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向专门市场迁移,为生态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舒适、洁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