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野店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
野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野店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
野政发〔2018〕14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企业:
《野店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野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6日
野店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经镇政府研究,确定从现在起至7月底,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统一领导,负责组织调度,公安、电力、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要与安监办密切配合,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重点范围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
三、重点内容
1.危险化学品领域。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利用废弃厂房等隐蔽场所非法生产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违反规范要求实施八项危险作业的;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落实各项安全条件和措施要求不到位或违规试生产的等非法行为。
2.非煤矿山领域。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证照失效生产、超层
越界开采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
业操作人员没有取得合格证、资格证上岗的;图纸造假、图纸与
实际不符的;没有取得非煤矿山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
的;施工资质等级与所承包的矿山工程不相符,层层转包、违法
分包的;打着整改隐患等名义非法盗采的等非法行为。
3.道路交通领域。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4.建筑施工领域。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
定手续擅自开工的;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
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要求组织
专家论证的;建筑起重机械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施工现场组织
管理混乱,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
纪律的;非法突击抢建的等非法行为。
5.消防安全领域。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九小场
所”、高层建筑、棉纺织企业、商(市)场、幼儿园、养老机构
等易发生火灾的单位场所,加强隐患整治,实施销号整改。深入
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行动,落实电动车集中停放、管理、
充电“三集中”措施。严厉打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
化工企业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
自投入使用的;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
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和电气线路
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三合一”、“多合一”非法生产经营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火栓数量不足、无水和占用防火通道的;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电气线路严重老化的等非法行为。
6.特种设备领域。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
经检验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特种设备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
备充装活动,特别是在企业违规建设LNG自供站,无证经营液化
气站,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倒灌充装液化气的等非法行为。
7.烟花爆竹领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的;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的;利用废旧厂房、闲
置民宅等隐蔽场所非法组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等非法行为。
8.城镇燃气领域。严厉打击查处无证经营、超许可证范围经
营燃气的;违规建设燃气工程的;企业违规自建内部供气站的;
违章占压、非法挖掘、破坏燃气管道的等非法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到7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的)。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
施方案,筹备召开动员会议,制作、播放打非公益广告,在农村开展流动宣传车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为。宣传部门要组织主流媒体编制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非法的严重危害、举报途径、打击措施,曝光一批反面典型,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和打击声势。各行业监管部门都要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打非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上旬)全面排查,逐一排查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窝点,准确查找,托清底数。排查过程中发现非法行为的,立即制止,落实治理措施和责任,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县政府。
(三)集中打击阶段(5月中句一7月中句)。开展集中打击。对事故频发、非法行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和地区,进行重点执法,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对非法企业实行“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下)。对本辖区、本行业打非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看因非法行为受到依法处罚的企业是否整治到位;打非行动中取缔关闭的非法企业是否真正取缔关闭到位,有无死灰复燃的现象。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打非”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镇安监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动员,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把上级关于“打非治违”的精神宣传贯彻好,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个乡村和企业,形成全镇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要妥善处理好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落实整治标准。各有关部门作为“打非治违”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在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要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反弹。对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反复打击、打击反复”的原则,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严防死灰复燃。
附件:野店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任广友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 组 长:刘爱凤 镇人大主席
孙继方 镇主任科员
宋永强 镇党委副书记
朱圭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公维来 镇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孙家利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辉 镇党委统战委员
王名进 镇人大副主席
张笃鹏 镇政府副镇长
丁兆娟 镇政府副镇长
杨 朋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 磊 野店管理区书记
张 宁 烟庄管理区书记
文增君 晏子管理区书记
唐培波 东门管理区书记
韩 伟 郭庄管理区书记
安 军 镇工会专职副主席
郭 健 镇安监办主任、环保所所长
王法智 镇乡建办主任、农村公路站站长
杨化祥 镇林果站站长
苏桂田 镇水利站站长
苏京平 镇环卫所所长
公彦强 镇农机站站长、农技站站长
娄丽华 镇文化站站长、旅游办主任
朱 辉 镇财政所所长、招商办主任
温 波 镇执法中队队长
公丕镯 镇党政办主任、党委秘书
王相锋 野店派出所所长
刘永胜 野店供电所所长
刘玉景 野店交管所所长
杨晓东 野店卫生院院长
王敬海 野店兽医站站长
王相成 野店邮政分局局长
仲继国 野店食品站站长
王吉新 野店工商所所长
公维利 野店食药所所长
孙昌东 野店司法所所长
李太成 野店中心学校校长
赵圣雷 野店国土所所长
伊淑文 野店供销社主任
纪立刚 野店公路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孙继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