垛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垛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垛政字〔2020〕12号
各工作区、各部门单位、各村居(社区):
近期,我镇连降大到暴雨,地面湿滑,河水上涨,加上天气闷热,特别是青少年到池塘、水库、河渠、深沟、机井、河边等水域玩耍、戏水现象增多,极易造成失足落水溺亡。省内外先后发生多起失足落水溺水事件,令人痛心,教训深刻。为全力做好汛期防溺水安全工作,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村居(社区)和应急、学校、水利等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辖区,通过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抓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在镇驻地和各村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切实增强群众、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各村居(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及水域进行安全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对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管孤儿、务工人员子女等监护缺失的重点人群,切实落实预防措施,杜绝孩子因监护不力发生溺水事件,学校要拟定汛期防溺水安全告知书,开展防溺水教育,并发放告知书。要完善家校联系互动机制,通过发放提示音、编发微信、短信、电话回访等方式,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筑实防溺水第一道防线。各村居(社区)要加强危险水域的安全管理,对危险路段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池塘、水库、河渠、深沟机井、河边矿坑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确保安全警示防护到位
三、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当前正是溺水伤亡事件的高发期。各村居(社区)要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机制。对溺水事件多发期、节假日、农忙季节、高温天气、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及重点隐患水域实施全方位管控,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居(社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联络,确保信息畅通,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要制定和完善防溺水工作的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开展救援,把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垛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