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野店镇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野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野店镇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野政发〔2017〕32号


各村居(社区),镇直各部门:

根据市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水安〔2017〕10号)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蒙阴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蒙安发〔2017〕14号)的文件要求,根据我镇水利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将《野店镇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野店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0日

 

野店镇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市水利局要求和5月31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部署, 结合我镇水利实际,确定在野店镇水利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重中之重,深刻汲取同类事故教训,动员各级水利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工地、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施工工地,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稳定,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个必须”的总要求,突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两个层次,将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单位。

(一)水利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乡镇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制约本辖区水利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针对性措施,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水利施工现场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

(二)水利站。按照“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责任;按照“管生产经营就要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治理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运行管理、水文监测、工程勘测设计及科研与检验单位,要制定专门方案,强化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教育培训,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对标、达标工作,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行动主要内容

根据单位实际,按照“八个一”要求,认真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
(一)制定一个具体行动方案。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提出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贯彻意见或工作措施。
(二)解决一批重要安全问题。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问题,本辖区、本单位的重大隐患治理,以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着力解决一批重要安全问题。
(三)开展一次异地执法检查行动。8至9月份,通过省、
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深入扎实开展一次异地执法检查,抓一
批违法违规典型,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
到位、整改到位。

(四)问责一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责任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重大安全问题久拖不决,重大隐患长期不能解决的,进行问责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近期发生的事故,组织开展对水利部制作发行的水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系列片《致命的有限空间》《责任》以及《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集(2009年~2015年)》等警示教育资料的学习,增强广大群众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强化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提高化解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

(六)持续开展防汛检查。按照镇防办的统一安排部署,镇水利站检查组按照蒙水〔2017〕28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检查组要对水库、河道、塘坝等水利工程逐一列出清单、逐一对照检查。按照“谁主管、谁检查”的原则,对辖区内所管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要求逐级上报检查情况。各级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出的问题,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七)开展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水利系统所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临水安[2016]13号文件相关检查内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排查治理;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确保汛前安全”活动。
(八)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三个“全覆盖”的原则进行检查,即对本级所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建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镇政府组织对所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全覆盖抽查。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贯彻意见或工作措施,结合日常工作,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镇检查组按每月2次进行抽查,抽查时要根据抽查项目需要大坝安全、管理、防汛物资筹备等方面。要对照被检查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指出存在的重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记录。

五、方法步骤
此次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8日前)
6月28日以前,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28日-7月10日)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水利站要对整改情况总结及汇总后报县水利局。

(三)镇防指检查组检查抽查阶段(7月11日-9月30日)镇防指检查组按照三个“全覆盖”的原则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是省委、
省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
大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村居(社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村居(社区)、各有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时,要与“大快严”集中行动与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严格执法检查。以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执法依据,坚持凡检查必执法,切实加大依法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单位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检查发现的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三)加快“体系”建设。 抓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这个关键,全力实施《山东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推进落实关键防范措施。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为指导,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依法对标达标,引导标杆企业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四)加强汛期安全和应急救援。汛期已至,高温、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增多,事故易发多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完善应急机制。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演练,熟练掌握各种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方法,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水平。

附件:1.执法大检查问题告知书

2.检查汇总表


附件1

执法大检查问题告知书

检查单位

野店镇水利站

检查组组长

苏贵田

检查内容

石泉小(一)型水库

存在问题

溢洪道导流墙有裂缝,桥栏杆有损坏现象。

整改要求

通知村委按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及

相关责任人签字

苏京华

注:本表一式三份:检查组、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各一份留存。

执法大检查问题告知书

检查单位

野店镇水利站

检查组组长

苏贵田

检查内容

北晏子小(二)型水库

存在问题

放水洞塌陷。

整改要求

已列入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整改完成情况及

相关责任人签字

郭良臣

注:本表一式三份:检查组、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各一份留存。

执法大检查问题告知书

检查单位

野店镇水利站

检查组组长

苏贵田

检查内容

板崮崖村道士海塘坝、北晏子落雁沟塘坝

存在问题

板崮崖塘坝坝顶有裂缝,溢洪道内有渣土。北晏子塘坝背水坡有雨淋沟。

整改要求

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及

相关责任人签字

杨士祥郭良臣

注:本表一式三份:检查组、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各一份留存。

附件2

检查汇总表

序号

生产经营单位/项目名称

存在的一般隐患数量

存在的重大隐患数量

已整改的一般隐患数量

已整改的重大隐患数量

1

石泉水库

2

0

0


2

北晏子翁沟水库

1

0

0


3

板崮崖道士海塘坝

2

0

2


4

北晏子落雁沟塘坝

1

0

1




































































单位负责人(签字): 统计人(签字):苏贵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