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镇人民政府 转发蒙阴县住建局《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野店镇人民政府
转发蒙阴县住建局《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野政发〔2017〕28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蒙阴县住建局《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野店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9日
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建委,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各公用事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日,市防指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汛旱总字〔2017〕3号),对开展防汛检查工作等作了具体安排。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蒙政办明电[2017]2号),对我县做好今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为落实文件精神,做好我县住建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及早制定各项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做出安排部署
近年来,我县暴雨、大风、雷电、高温等气象灾害多发频发,给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据预测,2017年我国极端水文事件可能多发,区域性暴雨洪水可能重发,登陆和影响我国的台风可能偏多偏强,防汛防台形势严峻。各乡镇街区建委,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 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汛工作措施,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尤其要对现场排水、临时设施、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等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做好强降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后的复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对基坑工程的管理。深基坑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方案实施。施工过程中,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做好观测记录,要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的变形,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能回填的基坑,争取在汛期来临之前回填完毕。
(二)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做好塔机安装、顶升、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大对塔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四级大风以上严禁从事塔机顶升、安拆作业,六级以上大风严禁从事塔机吊装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违章吊装作业,严禁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三)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标准要求,检查线路、闸具是否破损,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配电箱盘、施工机具等设备防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尤其要做好各配电箱的防雨措施,遇有雷暴雨时除现场临时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雨后要及时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并做好检查记录,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加强脚手架管理。重点防范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各企业要在汛期来临前对脚手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有效,确保脚手架整体稳固、牢靠。
(五)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管理。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带,临边、洞口等部位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材料、搭设规格、安装的稳定性必须符合规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人口密集区临时围挡安全管理。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除险加固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坚决予以拆除。
(七)加强公用事业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供水、供气企业防汛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供水企业开展泵站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水质、水量、水压检测和安全管理,确保高峰期用水安全;督促燃气经营单位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线管网等设施开展汛情检查,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
三、做好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信息沟通预警。县住建局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本县雨情、水情信息。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通过微信或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通知,确保相关企业、项目及时掌握有关灾害信息,提前部署,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建工程项目部要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同时要加强对一线建筑工人汛期安全生产知识和防护、救护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认真总结以往汛期施工经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在极端天气发生或主管部门发出预警时,应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
(三)充实防汛抢险队伍。根据行业特点,强化市政公用行业、建筑施工防汛应急队伍建设,调整充实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抢险演练。根据防汛应急工作需要,储备补充编织袋、救生圈、救生衣、砂石料等各类应急抢险物资,配备应急防汛抢险设施设备,确保防汛期间随时调用。
(四)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各企业、各项目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汛情来临时,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必须在工地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防汛工作情况。汛情过后,各责任主体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